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日本法务省3月27日宣布,外国人取得日本国籍的“归化”审查从4月1日起将更加严格。原本居住时间“五年以上”的条件在实际运用上将修改为“原则上十年以上”,并加长确认纳税、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的期间。应首相高市早苗的指示,法务省就收紧审查标准展开了探讨。
《国籍法》要求“归化”必须得到法相许可,并将居住五年以上、品行良好、自己或亲属维持生计等规定为必要条件。上述条件被视为“最低标准”,审查中以不影响日常生活的日语会话能力等“融入日本社会”的能力也作为实质性条件。
据法务省称,4月1日起出于融合性的考虑,居住时间将调整为原则上十年以上。目前确认最近一年纳税和社保费缴纳情况的做法将分别改为确认五年分和两年分。该规定也适用于4月1日之前的申请人。
《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规定的永住许可在操作指针中将居住条件定为“原则上十年以上”,并明确规定了纳税等公共义务的履行要求。有意见指出归化条件相对宽松,高市去年11月指示法相平口洋研究调整规定。今年1月,政府关于接纳外国人的综合对策中写入了严格化。
据法务省称,去年归化申请人数共14103人。同年内获许可的人数为9258人,未获准者为66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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